合法著作权声明
【为何编制琴谱需要取得词曲创作人的授权?没有取得授权就免费公开分享是否违法? 】
「编谱后制」词曲创作人的作品,需取得 MPA(台北市著作权代理人协会)的「重制授权」才不会违法。
而放在网站供人「下载」,需取得 MUST (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)「公开传输授权」才不会违法。
以上图片来自于hsinpei的部落格。感谢hsinpei的精心绘制。
hsinpei编制的刘子千 - 唸你琴谱连结。
台北市音乐著作权代理人协会(MPA)向本站发通知函:
「根据著作权法, 词曲属于 "音乐著作", 依法享有"重制", 公开播送, 公开演出, 公开传输等权利.当你将音乐编成乐谱, 就涉及重制, 需取得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代理公司的重权制授权, 依法才能编谱. 另外, 当上传或下载乐谱, 也涉及公开传输权.无论是国语/西洋/东洋/电玩/卡通歌曲, 都是由他人创作的作品, 依法创作完成后即拥有著作权.享有上述的权利. 只是电玩歌曲通常是由电玩公司享有著作权. 而国内外流行歌曲几乎都是由本协会会员代理著作权的授权. 即管理单位不同而已. 除非是自行创作的歌曲, 当然就可以任意编谱或上传网路了.谢谢.」
有鉴于此,本站已和台北市音乐著作代理人协会(MPA)和社团法人中华著作权协会(MUST)协商,支付费用给音乐人以便为网站上的琴谱取得授权(即「重制权」和「公开传输权」),朝网站合法化、使用者付费的方向发展。
【为何台湾著作权法管得到非台湾地区词曲创作人(例如:西洋/东洋/卡通/动画)的版权? 】
以日文的词曲创作来说,台湾的 MUST 是日本 JASRAC (一般社団法人日本音楽著作権协会授权)的海外单位。也就是说,虽然这些作品的词曲创作人在国外,但国外的著作权协会授权台湾的著作权协会(MPA 或 MUST)来管理,也因此这些作品在台湾仍旧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查询「国内词曲」是否为 MUST 所管辖?:请点我搜寻资料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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